最近有一位女性友人想要補其醫療險的不足,剛好我打電話找他所以他也就問了我的意見,最後他決定要買某國內保險公司的癌症終身健康保險,因為他覺得他們家的癌症險最便宜。
好啦,基於我對保險的自負所以決定好好的把這一家保險公司的癌症終身健康保險附約研究研究。
上保發中心網站download了他們家
從條款的首頁開始給它慢慢看;
….且累積總給付金額以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日額的一千二百倍為限〈1單位的日額為1200元,故每單位癌症險的給付上限為144萬,這個上限比大部份的公司來得少,羊毛當然是出在羊身上囉〉
第二條【名詞定義】
本附約所稱「等待期間」係指本附約始期日起三十日,包括第三十日內之期間,自第三十一日起本公司依本附約之約定負保險責任。〈good,一般為90日的等待期。〉
第十四條【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的給付】
….本公司按其實際住院日數(含出、入院當日,不含安寧療護病房日數),每一保險單位每日新台幣一千二百元給付「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
前項給付同一保單年度最高日數以一百八十日為限。〈一般癌症險理賠這部分只依出入院日期計算住院日數,並不會特別去區分在住院期間的安寧病房日數;還有需注意的是,同一年度住院天數的設限,你認為一個人一生要生幾次癌症然後要住院多久才會掛掉?對於我們無法預料的狀況ㄧ年180天夠不夠?〉
第十五條【癌症外科手術醫療保險金的給付】
…. 本公司依前兩項約定給付被保險人「癌症外科手術醫療保險金」,每一保單年度累計最高以給付三次為限,且被保險人如於同一住院期間接受兩次以上手術治療時,以給付一次為限,並以該次住院期間第一次手術施行日為認定應歸屬保單年度之基準。〈上天保祐,因為我們無法保證在同一次住院期間我們除了癌細胞的切除之外就不會再有其他併發症須動到手術〉
第十七條【癌症門診醫療保險金的給付】
….同一保單年度最高日數以九十日為限。〈90次?? 我小孩看病每次醫生都只開三天的藥,所以一個小感冒為了讓他徹底的根治又不產生抗藥性的話,都要去看個四次的醫生。一個人一生不知道會生幾次癌症?得一次癌症的話不曉得要看幾次醫生才會好?〉
這家保險公司一單位的癌症險附約就33歲女生的女生而言,一單位3033元〈20年年繳〉的保費,好像真的是市面上最便宜的,但他5單位的住院日額剛好等於某些保險公司的3單位住院日額。
真的,醫療險真的不好比較,總之每一家保險公司都有精算師,雖然有時候不小心精算師會算出真的遠低於業界行情的商品,但這樣的產品往往都會熱銷,然後不到半年就下架了,而這個精算師當然就不好過;但,
這種已經成為常態性在販售的保險商品,真的,大部分的精算師絕對不會算出讓保險公司賠錢的產品。
所以天下絕對沒有白吃的午餐。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